1.引进国家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欢迎“两院”院士,国家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端领军人才来我校工作。对高端人才,可以采取柔性引进方式,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来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学校提供住宿、办公和实验条件,报销差旅费。具体待遇面议。
2.引进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40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2)一次性资助安家费10万元。
(3)资助科研启动费10万元。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增加科研启动费2万元。
(4)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津贴。
(5) 对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也可采取柔性引进方式,其待遇面议。
3.引进教授
(1)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22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2)一次性资助安家费8万元。
(3)资助科研启动费5万元。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增加科研启动费2万元。
(4) 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津贴。
(5)引进英语、法语、音乐、美术、工科类以及其他专业业绩突出的教授,待遇面议。
4.引进博士
(1)急需专业博士(招聘计划标“★”专业)
①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20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一次性资助安家费5万元,资助科研启动费5万元。
②享受副教授待遇。
(2)一般博士
①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6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一次性资助安家费5万元,资助科研启动费5万元。
②享受副教授待遇。
(3)其它待遇
①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增加安家费2万元;
②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的博士以及海外博士,增加安家费2万元;
③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增加安家费1万元;
④文科博士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理工科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增加安家费1万元(期刊分类参照安徽省教育厅职称评审期刊目录)。
5.引进法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
6.安排配偶工作
引进教授或博士,根据安徽省相关政策规定,其配偶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可随调至我校安排适当工作;有正式工作,但不符合调入条件的,安排人事代理性质的正式工作;无正式工作的,照顾安排适当的临时性质的工作。夫妻须同进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