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教体字[2013]4号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我校大学生审美素养的提高和实践能力的拓展,认真组织参加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展现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我的中国梦”。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
三、参赛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校在读本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体教职员工。“我和大艺展”征文的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学生。
四、项目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我和大艺展”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五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我和大艺展”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决定于2013年9月——2014年6月举办2014年校园文化艺术节。在艺术节期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围绕艺术展演专题组织以下活动:
1、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通过邀请国内外知名艺术团体或个人进校以演出、展览、交流等形式,把高水平的艺术作品和丰富的艺术形式带进校园,营造浓厚的高雅艺术氛围。
2、举办“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系列活动;
3、积极建设艺术教育专业,推进艺术教育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全面推进艺术教育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艺术教育专业面向广大非艺术专业学生开展艺术教育。
4、“弘扬皖江文化,唱响黄梅戏”专题活动;
按照“文化育人 特色兴校”的指导思想,打造校园文化特色工程,以学习、研究、弘扬、发展黄梅戏戏曲文化为内容,提升大学生对黄梅戏的鉴赏能力和表演水平,促进皖江文化、戏曲文化与校园文化的结合。
(1)举办“黄梅戏演唱比赛”,分业余组、专业组评比;
(2)组织黄梅戏联唱、对唱节目及优秀的剧目片段;
(3)开展黄梅戏经典曲目欣赏与研讨活动;
(4)参与2013年“十一”黄梅戏展演周。
5、按照“把握时代特征、照顾学生特点、体现校园特色”的工作思路,以学院为主体、以社团为依托、以竞赛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艺术活动。
(1)在各学院分别开展1-2项较大型文艺竞赛、演出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学校评选;
(2)以学院、社团为单位开展校园广场文化艺术展示,如校园歌曲周周唱等;
(3)举办艺术作品展,分普通组和专业组在全校开展书画大赛、工艺设计、摄影文化展、校园DV作品大赛、艺术论文报告会等活动,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比赛;
(4)开展“青春·理想”大学生自创话剧展演活动;
(5)指导学生会和艺术类学生社团开展各类艺术活动。
通过学生会和艺术类学生社团(大学生黄梅剧艺术团、艺术协会、朗诵协会、舞蹈爱好者协会、管乐队等)组织大型书画展、才艺PK赛、校园歌手大赛、摄影大赛等艺术活动,营造校园艺术氛围,为组织参加全省艺术展演活动做好铺垫和宣传。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此次艺术展演活动时间为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2月):
各学院要发挥党团学组织的作用,宣传发动学生,使学生增强提高自身艺术修养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各类艺术展演活动。
(二)各学院初赛阶段(2014年1月—4月):
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校园文化节活动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举办各类艺术竞赛活动,力争举办1-2项较大型文艺竞赛、演出活动,推荐10幅(件)艺术作品参展参赛。
(三)校内比赛与展演阶段(2014年5月):
经学院初赛评选,组织参加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活动。从中选拔出优秀节目和作品,在全校范围内展演。
(四)节目(作品)报送和总结阶段(2014年6月):
组织专家组对在全校比赛中获奖的各类节目、作品进行精心指导和完善。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及时报送艺术表演类优秀节目、艺术作品类等参加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及时总结我校艺术展演活动开展情况,积极申报各级优秀组织奖。
七、奖项及评选要求
(一)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5个;
2、优秀作品奖:各项活动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3、精神风貌奖:设精神风貌奖若干名。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学院,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书面(音像)的活动实施措施和活动总结材料。
(三)精神风貌奖评选要求
在训练和演出过程中模范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良好精神风貌。
附件:
1. 安庆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
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及“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2. 安庆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附件1 :
安庆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及“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我校学生,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演出。
(二)报送数量。我校报甲组艺术表演类节目6个,甲组艺术作品8幅(件);报乙组(专业组)艺术表演类节目4个,乙组艺术作品6幅(件);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中,必须有一个大合唱节目,其他节目形式不限。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件。
(三)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每个节目须分盘单独刻录,一式两份。报送的光盘封面上需用签字笔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光盘的内容中不要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四)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上需用签字笔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作品名称。
(五)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二、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其他要求同上“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中的第(六)条。作品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也可附另纸注明。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五、“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征文由学校评选后统一报送,我校可报2-3篇(纸质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