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同时,也为了转变学校工作作风,促进学院领导干部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订我院领导班子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时间要求
分管教学的院长每学期听课6 节以上,其他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3节以上,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4节以上。
二、听课要求
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几方面情况并做好记录。
(一)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二)教师教学理念
(三)教师教学态度与教学纪律;
(四)教学内容设计;
(五)教学方法与实施;
(六)教学效果。
三、听课管理
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安庆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课堂教学评价表》中就记录如下内容:课堂实际情况分别按教学理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栏目中的指标填写评价结果。同时认真填写“评语”栏。听课领导在听课的基础上,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四、听课结果的处理意见
(一)领导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并与其进行面对面交流,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
(二)领导听评课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中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课堂教学评价表》应及时上交学院存档,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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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5日